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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进宫、欺骗取得轻刑,检察机关零容忍
时间:2020-1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019年2月1日晚,被告人韦某某窜到东兰县五峰路某南小区一栋正在建设的楼房房顶,用拳头打烂隔壁韦某甲家5楼的卫生间窗口玻璃,从窗口进入室内盗窃,在卧室床头柜内盗窃得一条铂金项链(鉴定价值1296元人民币)、一条AU750(18K)金手链(鉴定价值928元人民币)、一条AU999金手链(鉴定价值690元人民币)、一块机械手表(价值约1000元,无实物鉴定)、现金约500元人民币。过后韦某某将上述盗窃所得物品拿到南宁市销赃,获赃款1800余元。

  2.2019年或2020年的一天晚上,被告人韦某某窜到东兰县某某局后面巷子的居民楼6楼李某某来门前,用双向锡纸钥匙开房门入室盗窃,在卧室床头抽屉内盗窃得一部旧的安卓智能手机,后因该手机无法使用,韦某某把手机丢在东兰县人民医院附近一垃圾桶内。

3.2020年2月21日晚20时许,被告人韦某某窜到东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大门旁居民楼一楼姚某某门前,用双向锡纸钥匙打开房门入室盗窃,在床头柜内上盗窃得一条真龙海韵牌烟(鉴定价值500元人民币),在卧室衣柜内盗窃得900余元人民币和一条黄金手链(鉴定价值2032元)。后韦某某拿黄金手链到南宁市销赃,获赃款500余元。

处理结果

本院于2020年7月2日将韦某某盗窃案向东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东兰县人民法院采纳本院认定的事实、罪名及量刑,于2020年7月13日对被告人韦某某进行判决,判决韦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东兰县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东兰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在审查起诉期间,已明确告知被告人韦某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权利义务,被告人韦某某对本院指控其构成盗窃罪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定性无异议,同意对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可本院提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期间,被告人韦某某明确表示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也无异议,据此,一审判决采纳公诉意见对被告人韦某某从宽量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而被告人在证据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以判决过重,申请减轻刑罚为由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韦某某的上诉理由,毫无法律依据,其行为属于以认罪认罚换取较轻刑罚,再利用“上诉不加刑”原则提起上诉,认罪动机不纯,系认罪不认罚,对其从宽处罚的基础已不存在,不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不应对其从宽处理,应对其处以比一审判决更重的刑罚。2020年7月24日东兰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出抗诉,目前二审尚在审理中。

法律分析

 本案中被告人韦某某系多次入户盗窃,且在2013年、2014年、2016年被告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018年刑满释放后,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又多次入户实施盗窃,被告人具有犯罪前科同时构成累犯,东兰县人民检察院鉴于被告人韦某某犯罪后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给予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入户盗窃中的“户”的理解,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抢劫罪抢夺罪解释》第一条的规定,“户”是指他人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根据《抢劫罪抢夺罪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户”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提供特任家庭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公棚等应该认定“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诉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入户盗窃与于入户抢劫均属于财产犯罪,之中的“户”属于相同术语,理解入户盗窃的“户”可参照上述规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增加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内容,这无疑是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方面的一重大举措,但是也存在被告人利用在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认罪认罚得以从轻处罚后,又对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认为上诉不加刑,企图通过上诉取得更轻的处罚。上述案例充分体现,被告人因犯盗窃罪多次进宫(“监狱”),还屡教不改,以非内心自愿的认罪认罚取得从轻处罚后提出上诉,严重浪费国家司法资源。被告人殊不知,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后二审可以加重处罚。因此,对于任何人而言,都要与法律相互尊重的,不能抱着侥幸或欺骗心理,这样才能让法律为自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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