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犯罪的同时,孩子的心灵创伤也不容忽视。”2023年2月,“小兰花”未检办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致残案件,受害女童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整个人变得郁郁寡欢。未检办检察官积极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受害儿童进行心理辅导,为其争取到6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加强与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为受害女童家庭协调、申请到各种补助和资助。
针对案件中涉及的被害人和被害人亲属生活困难等情况,“小兰花”未检办推动构建社会组织、心理咨询机构等社会力量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为涉案未成年被害人搭建重返社会的“阳光桥”。三年来,“小兰花”未检办移送司法救助线索45人次,救助被害未成年人2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帮助他们走出阴霾,重拾生活信心。
2023年3月20日,办案检察官在走访县乡村振兴局时,了解到边缘易致贫户韦某顾家庭的司法救助案件情况。经调查,受害人韦某顾及家属在案发后,仅获1.8万元保险赔偿,加害人韦某洋户系突发严重困难户,在赔偿韦某顾3万元医疗费后,再无赔偿能力。韦某顾每个工作日需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医药费、康复费、生活费等支出已逾20万元,欠亲友10余万元。
此后,东兰县检察院提请河池市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向韦某顾等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同时,与乡村振兴局、妇联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因人施策,落实长效帮扶救助机制,确保司法救助金、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准使用。该案例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妇联评为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