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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花”在红土地上绽放 ——东兰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纪事
时间:2024-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兰县是革命老区,在这块红色土地上,活跃着一支“小兰花”未检工作团队,他们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守护祖国花朵,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团队成员是东兰县人民检察院“小兰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的检察官。一件件案子、一点点努力、一丝丝欣慰,无不体现了他们心系检察、情牵未成年人的执着情怀。


由于工作成效突出,“小兰花”未检办先后荣获全区“青少年维权岗”“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等称号。荣誉的背后,凝聚着“小兰花”未检工作团队的辛勤付出和不懈努力。



精准帮扶观护 挽救失足少年



“检察官姐姐,我考上大学了。谢谢你们给我的帮助,我一定努力学习,毕业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2023年7月2日上午,未检办主任陈春妙收到一条短信。这是涉罪未成年人小张在附条件不起诉期间参加高考后传来的喜讯,陈春妙和同事们感到欣慰,这是他们不懈努力后取得成效的体现。



“小兰花”未检办坚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联合团县委和县工商联在东兰汉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东兰县首个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建立检察机关督导、家庭教育主导、社会力量跟进“3+1=N”的精准帮教模式,运用红色资源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红色帮教套餐,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三年来,东兰县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1人,不起诉34人,依法对25名罪错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已有21名罪错未成年人通过监督考察帮教作不起诉决定,13人经帮教成功返学。


同时,东兰县检察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三年来,批准逮捕抢劫、强奸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34人,起诉45人,并坚持全链条法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人,制发纠正违法和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3份。


在办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小兰花”未检办自行补充侦查取证,准确把握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据审查判断标准,结合被害人的身心特点和全案证据情况,准确定性犯罪事实。在提起公诉后,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专注司法救助 搭建关爱桥梁



“打击犯罪的同时,孩子的心灵创伤也不容忽视。”2023年2月,“小兰花”未检办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致残案件,受害女童身心受到严重创伤,整个人变得郁郁寡欢。未检办检察官积极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受害儿童进行心理辅导,为其争取到6万元司法救助金,并加强与妇联、民政、残联等部门沟通,为受害女童家庭协调、申请到各种补助和资助。

针对案件中涉及的被害人和被害人亲属生活困难等情况,“小兰花”未检办推动构建社会组织、心理咨询机构等社会力量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为涉案未成年被害人搭建重返社会的“阳光桥”。三年来,“小兰花”未检办移送司法救助线索45人次,救助被害未成年人2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5万元,帮助他们走出阴霾,重拾生活信心。



2023年3月20日,办案检察官在走访县乡村振兴局时,了解到边缘易致贫户韦某顾家庭的司法救助案件情况。经调查,受害人韦某顾及家属在案发后,仅获1.8万元保险赔偿,加害人韦某洋户系突发严重困难户,在赔偿韦某顾3万元医疗费后,再无赔偿能力。韦某顾每个工作日需到医院进行康复治疗,医药费、康复费、生活费等支出已逾20万元,欠亲友10余万元。


此后,东兰县检察院提请河池市检察院进行联合救助,向韦某顾等人发放救助金26万元,同时,与乡村振兴局、妇联等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因人施策,落实长效帮扶救助机制,确保司法救助金、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准使用。该案例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妇联评为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普法有声有色 共筑安全防线



今年3月5日,“小兰花”未检办联合县妇联、三弄瑶族乡人民政府到弄宁瑶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暨法治进校园活动。



在弄宁村,瑶族同胞聚集在瑶寨长廊,检察官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家庭做起”为主题,以办案数据分析和案例分享的方式进行授课,让家长直观感受到完整的家庭和良好的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要作用,并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将法律法规与通俗易懂的生活经验相结合,使抽象法律条文以鲜活事例的形式入心入脑。


“小兰花”未检办检察官还走进三弄瑶族乡中心小学,讲好“法治第一课”。检察官深入浅出地讲解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与孩子们息息相关的基础法律知识,还重点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校园欺凌等常见的犯罪类型,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


这只是东兰县检察院持续开展“以法之名保护少年的你”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一个缩影。三年来,该院加强革命老区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联合多部门举行法治主题绘画、打卡红色文化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50余场次。未检办充分利用农村赶圩日、民族节日设置普法摊点进行普法宣传,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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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新城路180号
案件管理部门电话:0778-6331216,院办公室电话:0778-6322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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